11月29日,生态环境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土壤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问题。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实施三年来,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累计下达280亿元,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净土保卫战”取得积极成效,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
2016年5月,国务院发布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央财政设立了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16年以来累计下达280亿元,有力支持了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土壤环境监管能力提升等工作。
2019年1月1日,《土壤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土壤污染防治领域法律。《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设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也包括支持设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
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苏克敬在新闻发布会上谈到,为确保农用地环境安全,保障居民粮食安全,让老百姓吃得放心,着重从两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强化污染源头防控。近年来,我国先后发布实施了全国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大工矿污染防治;“十三五”以来,全国关停涉重金属行业企业1300余家,实施重金属减排工程900多个,重金属等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实施后,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组织开展了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行动,共排查企业13000多个,确定需整治污染源近2000个。截至目前,已有近700个完成整治,切断了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取得明显成效。从日常工作调度和基层调研情况看,耕地周边的工矿污染源得到有力整治,有效防范了耕地的污染风险。
二是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配合农业农村部开展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据了解,农业农村部牵头组织在部分省(区、市)开展了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及农用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试点示范等工作,为推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探索道路、积累经验。今年4月,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通知,督促各地进一步分解落实任务,采取建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强化污染源管控、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等举措,推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今年10月,农业农村部在湖南长沙召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现场推进会,进一步推动相关工作。
2017年7月,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全面启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是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组织开展的,是土壤污染防治领域一项非常重要的“打基础”的工作。本次详查,包括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两个方面。
苏克敬介绍,农用地详查是在已有调查基础上,以耕地为重点、兼顾园地和牧草地,进行全面深入、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调查。本次农用地详查历时两年,共布设了55.8万个详查点位,采集分析了69.8万份详查样品,全国约3.5万人参与这项工作。农用地详查主体工作现已完成。结果表明,我国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风险突出,超筛选值农用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的任务依然较重。目前各地正依据详查结果开展农用地分类管理、推动安全利用。